全運會奪金  桃園市將頒發73萬元獎勵補助金

【記者陳建霖/桃園報導】

2017全國運動會22日至26日在宜蘭舉行,桃園市17日在桃園市體育局舉行授旗儀式,副市長游建華表示,桃園市將派出792位選手參加田徑、籃球、跆拳道、體操等32項項目,並推動五大培育計畫,盼有效培訓、照顧選手;體育局長夏金興說,在全運會獲得金牌的選手將可獲得25萬元獎勵金及連續兩年每個月拿到2萬元補助金,總金額達73萬元,「比桃園市頒給世大運金牌的10萬元還要多」!

游建華說,桃園市持續推動「桃園市菁英運動選手培訓計畫」、「全國運動會奪金培訓計畫」、「桃園市優秀運動員醫療服務計畫」、「桃園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補助金」及「桃園市優秀運動員醫療服務計畫」等五大培育計畫;今年在世大運獲得田徑標槍金牌的鄭兆村、體操金牌李智凱、跆拳道品勢金牌蘇佳恩等優秀選手,也將代表桃園市參加全運會,盼能再創佳績。

夏金興表示,桃園市的選手將比照「桃園市參加全國運動會績優選手教練及團體獎勵要點」,個人項目獲得前6名的選手將分別獲得25萬元、10萬元、5萬元、3萬元、2萬元及1萬元的獎勵金,其中前三名還可連續2年每個月獲得2萬元、1萬2千元及8千元;團體項目前三名的選手將分別獲得12萬元、6萬元及4萬元,前三名每人可連續2年每個月獲得1萬2千元、8千元及6千元,鼓勵選手獲得佳績。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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